2021年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编外用工招聘面试已经结束,请入围体检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参加体检,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21年4月20日(周二)6:30准时开始(请提前十五分钟签到)。
二、地点
解放军北部战区空军医院(北部战区空军医院)门诊一楼健康管理中心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6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三日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须在卫健委公布的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并加盖公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支、600元现金、刷卡或微信支付。
2、参加体检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绿码,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体检前请认真如实填写流调问卷,测温异常者暂缓体检。
3、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表资料页,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页填齐,不能遗漏。
4、务必按时参加体检,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保证睡眠时间,清淡饮食,忌酒。受检前禁食8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要沐浴。
6、体检当日请不要穿过紧的上衣及佩带有金属物品,以利于检查。
7、女生月经期间请勿作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补检。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及检验项目。
10、陪同人员请勿进入体检场所。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2、疫情防控期间暂不提供餐食供应。
注:请下载体检人员流调表填好后参加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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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6号(北部战区空军医院)门诊一楼
乘公交线路:215路、225路、118路、292路、(四六三医院下车)
259路、286路(东方医院下车东行500米)
乘地铁:1号线东中街下,步行1500米到(北部战区空军医院)
10号线万莲下,步行800米到(北部战区空军医院)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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