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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聘财务总监1人

2021-05-08
备考交流,免费领取资料

 本次“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聘项目将按照全面、科学、客观、准确、系统考核的人才选拔方针,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用科学、规范的招聘渠道与招聘流程、多维度的评价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考核,保证整个人才选拔工作公开透明,科学高效。

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热忱邀请您加入我们!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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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所招聘的财务总监,是由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国资局)向区属企业委派,依法对派驻企业财务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按法定程序进入企业董事会,对区国资局、企业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四)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从事财务、会计和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有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等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企业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财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三年以上的;

2.在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中有从事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经历,现任副处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的;

3.在中介机构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八年以上,其中担任主审或部门经理工作三年以上的;

(五)区国资局认可的其他条件。

(六)排除条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财务总监招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或者财务负责人,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对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财会制度负有个人责任,被有关部门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30万以上)到期未清偿的;

6.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7.曾因弄虚作假、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公款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8.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财务总监的。

三、报考程序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方式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 2021 年05月8日至5月19日,报考人员请投递简历到下方招聘项目部邮箱并留下确切联系方式,因联系方式无效(包括但不限于空号、无人接听等)导致报考人员不能及时取得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等发送到招聘项目部邮箱。

四、资格审查及初审面试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内容

  报名结束后,招聘项目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同时进行初审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05月20日

资格审查地点:沈阳市,具体时间和地点招聘项目部将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

初试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05月24日

  初试筛选入围者将按照初审面试成绩排名择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人选不得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1:8的竞争比例,如低于竞争比例将调减该岗位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招录岗位。

(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形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后,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录用后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间:2021年05月26日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沈阳市,招聘项目部将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入选笔试人员,笔试人选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四)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不低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沈阳市。面试时间拟定于 2021年 05月31日,具体面试时间招聘项目部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七、成绩合成排名及公布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0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三)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于6月10日提供综合成绩查询电话。

八、体检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招考岗位要求在考察对象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本次公告市人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单位和岗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报到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齐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自暂缓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应终止录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十、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 024-31319033-213

招聘项目组邮箱:yutong.he@chinatalentgroup.com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非节假日)上午9:00 - 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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