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拟录人员按照资格复审时间携带以下复审材料到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二楼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
7月2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复审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8、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有加分项的拟录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请携带加分材料:
1、现役军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工作师需提供所获得的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复审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 中国沈阳人才市场2楼 资格复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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